红河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9月29日,红河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县委书记陈勇宏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易国清,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苏庆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等参加会议。

陈勇宏指出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州委调研组红河县调研座谈会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发扬十二届县委巡察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继往开来,完成好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

陈勇宏要求

各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务实创新,增强巡察工作实效,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巡察,与时俱进创新巡察工作方法,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方向,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继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

陈勇宏强调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勇担使命,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红河县落地见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会议总结了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同时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宣布了组长授权和任务安排的决定。

记者:何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