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关于开展3至11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的通告

             





红河县关于开展3-11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加快构建我县人群健康免疫屏障,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我县已启动3至11岁人群接种工作。为全力做好我县3至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

12月10日前接种第一针次,12月31日前接种第二针次。


二、接种地点

1.地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服务对象:家住县城主城区3-11周岁年龄段儿童(含在校生与非在校生);

注:在校生根据学校安排有序接种,非在校生可由监护人陪同到接种点接种。


2.地点:乐育镇卫生院、甲寅中心卫生院、宝华镇卫生院、架车乡卫生院、浪堤中心卫生院、石头寨乡卫生院、大羊街乡卫生院、车古乡卫生院、阿扎河中心卫生院、三村乡卫生院、洛恩乡卫生院、垤玛乡卫生院;


三、负责接种队伍:各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医生;

服务对象:各乡镇内3-11周岁年龄段儿童(含在校生、非在校生)。

注:在校生根据乡镇党委、政府安排有序接种,非在校生可由监护人陪同到接种点接种。

各接种点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3-11周岁年龄段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有监护人陪同,接种前,请受种者/监护人认真阅读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云南省知情同意书(第五版)》(附件2)。

2.因云南省免规系统建立儿童疫苗接种档案需填写监护人相关信息,请家长陪同儿童到接种点接种疫苗时,携带儿童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疫苗接种证书等相关证件。

3.接种前,监护人请用自己手机帮儿童完成线上疫苗预约,预约操作流程详细见附件3。

4.接种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健康状况。

5.接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6.受种者接种时实际年龄、身份证年龄均需满3周岁。

7.在开展3-11周岁人群接种服务时,我们将继续开展12周岁以上人群第一针、第二针及加强针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新冠病毒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孩子的健康是家长最大的牵挂。广大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全力配合学校和医疗机构做好此次疫苗接种工作。


附件:1.接种点联系方式及地址

      2.云南省知情同意书(第五版)

     3.疫苗预约小程序操作流程(3-11周岁年龄段)



红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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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接种点联系方式及地址


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疫苗预约小程序操作流程(3-11周岁年龄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