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通告
红河县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5月16日至5月17日,红河县人民医院、红河县中医医院及除迤萨镇卫生院外的12个乡镇卫生院将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如果您在4月6日以前接种过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可携带第一剂次接种凭证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第二剂。如果您还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可携带身份证到辖区接种点进行接种。
一、接种时间
(一)县级接种点:5月16日至5月17日,共两天。接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9:00。
(二)乡镇接种点:5月16日至5月17日,共两天。具体接种时间以乡镇政府通知时间为准。
二、接种地点
(一)县级接种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二)乡级接种点:乐育镇卫生院、甲寅中心卫生院、宝华镇卫生院、架车乡卫生院、浪堤中心卫生院、石头寨乡卫生院、大羊街乡卫生院、车古乡卫生院、阿扎河中心卫生院、三村乡卫生院、洛恩乡卫生院、垤玛乡卫生院。
三、预约方式
您可以采用电话方式进行预约,各接种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如果接种时患有轻中度急性疾病,无论是否有发热症状,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
2.女性朋友生理期也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生理期不属于接种禁忌范围。
3.如果正在或近期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包括非处方药,一定要在接种前告知医生,以防药物间相互作用影响接种后的免疫效果。
4.接种完成后应留下观察至少30分钟再离开,如果观察期间或回家后出现不适的,请及时咨询医生或到医院就诊。
5.接种部位应保持清洁,可以洗澡,但应尽量避免接触接种区域,主要是需注意不要有伤口、破损。
6.接种前和接种后1天一般不建议饮酒,以防酒后不适,掩盖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贻误治疗,甚至还会对接种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感谢您对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红河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方式
红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5月15日
附件